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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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(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、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)第八标段

工程金额:3241.051088万元
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伊春区、乌马河区、南岔区、翠峦、友好、金山屯、西林区、美溪区、乌伊岭区、新青区、五营区、上甘岭区、红星区、汤旺河、朗乡林业局、带岭区、嘉荫县、铁力市、铁力林业局、桃山局、双丰局等21个县(市、区、局),已经建21处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,已经建设自动雨量站290处、自动水雨站54处。其中市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及共享系统分为网络硬件层、数据汇集层、数据资源层、应用支撑层和业务应用层五层,实现中央、省级、地市级和县级监测预警平台之间以及防汛部门与水文、气象、国土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,实现上下游相邻县监测预警信息共享,使各级防汛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山洪灾害实时监测、预警、响应信息和防治情况,提高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,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。县级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,在已经初步实施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成果的基础上,按照规划内容和相关标准,优化监测站网,提高通讯保障能力;完善预警系统,在防治区所有乡镇、行政村和自然村补充必要的预警报警设施设备;完善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并延伸到乡镇。